一、什麽是套路貸?
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套路貸”的實質是一個披著民間借貸外衣行詐騙之實的騙局。“套路貸”已具備知識型犯罪的雛形,甚至有個別法律從業人員成為作案人的共謀或“軍師”,給予其專業的“法律指導”,提升“虛假訴訟”的勝訴率,獲取高額犯罪所得。
對於明知他人實施“套路貸”犯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相關犯罪的共犯論處,但刑法和司法解釋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1)組織發送“貸款”信息、廣告,吸引、介紹被害人“借款”的;
(2)提供資金、場所、銀行卡、賬號、交通工具等幫助的;
(3)出售、提供、幫助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
(4)協助製造走賬記錄等虛假給付事實的;
(5)協助辦理公證的;
(6)協助以虛假事實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
(7)協助套現、取現、辦理動產或不動產過戶等,轉移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