谘詢熱線:010-83557500
  法律問答
 

【刑辯律師谘詢】刑事拘留可以律師委托、律師會見麽?

刑事拘留可以律師委托、律師會見麽?

可以。
 

刑事拘留期間,依法隻有律師才能作為辯護人並進行會見犯罪嫌疑人。
 
會見所需的材料: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以下是關於律師會見的詳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谘詢等;
 
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2021-02-09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