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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辯律師】律師委托告訴你侵占罪如何取證

今天【刑辯律師】的話題是:律師委托告訴你侵占罪如何取證,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可以從人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方麵進行取證。


認定職務侵占罪的證據體係還需要從以下幾方麵加以考慮:
 
1、調取有關被害單位的企業注冊登記資料和勞動合同,證實犯罪嫌疑人的職務、身份的證據材料,以確定犯罪主體。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財物是否為利用職務上便利的證據材料。
 
3、調取財物賬目等有關犯罪對象和數額的證據,並由司法會計審計部門作出審計鑒定報告。
 
4、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關的物證,如用來平帳的假發票,偽造、變造的有關帳目的憑證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財物的去向的證據材料,如揮霍、還債等。
 
6、追繳的贓款、贓物,根據需要進行拍照固定證據,並由估價部門對贓物作出估價鑒定。
 
7、有必要的對提取的文字材料進行文字鑒定。
 
8、詢問案件涉及的參與人、知情人、關係人,獲取案件有關事實和證據。
 
9、審訊犯罪嫌疑人。應問清:
 
(1)犯罪的動機、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點在於是否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有;
 
(3)犯罪的時間、地點、次數、作案過程;
 
(4)贓款、贓物的去向;
 
(5)有共同犯罪的問清預謀、分工情況,區分地位、作用,確認分贓情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2021-01-28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