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開一次庭。
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而不同。
當在第一次開庭時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就會開兩次庭。
但無論如何法院都會控製開庭的次數,每個案件都會在庭審前做好準備,爭取一次開庭審理完畢。
刑事案件的宣判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當庭宣判,即開庭當日當庭宣判,一種是定期宣判,是合議庭評議案件得出結果後,定期宣判。
無論是當庭宣判還是定期宣判,都是公開宣判。
實踐中,大多數刑事案件的宣判法院會選擇定期宣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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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