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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辯律師】刑事案件律師委托需要的手續

今天【刑辯律師】的話題是:刑事案件律師委托需要的手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刑事案件委托律師流程如下: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一份呈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刑事委托
 
3、開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對於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律師事務所可以指派律師承辦,但須按規定辦理委托手續。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後,應辦理收案登記,編號後建立卷宗。
 
律師接受委托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隱瞞事實的,或者委托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師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律師由於以上事由解除委托關係,應經律師事務所主任或主任授權的負責人同意,並記錄在卷。

刑事案件,隻有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可以委托律師,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委托人需要提供證明近親屬身份的證據,如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等。
 
注意的是,被委托人不可以滿足委托人以下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律師執業紀律,律師在接受委托後,不會滿足委托人的以下要求:
 
1、為委托人與犯罪嫌疑人傳遞信件、物品或通電話;
 
2、與案件無關的會見要求;
 

2021-02-09 來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