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刑辯律師】的話題是:合同糾紛委托律師注意的陷阱有哪些,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合同糾紛委托律師注意的陷阱主要包括:
1、必須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如果不簽合同,這些善於鑽法律空子的大律師會搬出法律條文,說,你看,根據法律,隻有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才應負法律責任,我們之間沒有合同,所以我們不必負法律責任。如果你去告律師,你又怎麽告得贏律師呢?
2、對律師代理授權要清清楚楚
不要籠統寫“全權委托”、“全權代表”,特別是關於自己放棄哪些權利以及承認對方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特別授權,更應逐項寫清,要小心律師違背你的意誌濫用職權,否則,雖然你承受了巨大損失,但律師拿著你簽發的特別授權書,收著你給人家的高額律師費,你還有什麽話可說呢?
3、不要私下給律師代理費
根據法律規定,律師不得私自收取代理費,而且所交的錢,律師所也不予認可。雖然你說我私下給了律師代理費,一旦律師堅決否認,你又無憑無據,而律師所又讓你交費,恐怕你就有交兩次代理費的危險了,你說,我跟他打官司,你忘了你要告誰了吧?
4、要對律師說實話
如果律師不知道真實案情,那就隻能依據你提供的錯誤的甚至是虛假的情況為你辯護,但紙裏包不住火,一旦事情真相大白於天下,或者對方當事人舉出有力證據證明你提供的情況是假的。
那麽由於律師事前不知道實情,也就無法做好應變準備,結果隻能陷入被動之中,輸掉官司可能隻是一方麵,恐怕連你的人品是不是人們都要加以懷疑了呢?
5、不要要求律師賄賂法官
沒有律師會願意輸掉官司的,否則誰還找他?所以律師會盡一切可能力爭使官司獲勝,這一點不要擔心。
而你如果要求律師賄賂法官,一旦事情敗露,善於自保的律師一定會把你供出來,算作立功好減輕自己的法律責任,你恐怕隻好陪律師一起承擔法律的製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