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刑辯律師】的話題是:刑辯律師淺談合同糾紛開庭多久後出判決書,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合同糾紛開庭多久後出判決書?
正常不會超過三十天。
但一般程序審理的案件法限一般是6個月,特別複雜的案件的最長期限為15個月。在這個期限內都是法定的程序的時限內。
對於合同糾紛案開庭後多久判決,是由法官的忙碌程度、案件的審理情況、複雜情況、以及律師對案件的跟進情況等綜合因素決定的。
不同的案件判決下來的時間不一樣,但是,民事案件的審理是有一定的審理期限的,法官一般會在審限之內作出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所以,對於合同糾紛案件,一審程序在對方當事人能夠順利送達的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般在三個月之內作出判決,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在六個月之內作出判決。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